为了贯彻落实我校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学校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制定我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课程建设目的
通过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让我院的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具有我院特色、较高水平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不断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建设原则
1.全员参与。每一位老师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门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工作。
2.老中青相结合。课程团队要发挥好“传帮带”作用,通过定期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加强教学梯队建设。
3. 逐级提升,递进发展。建立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逐级提升机制,实现我院课程建设的递进式发展。
三、建设类别及数量
1.类别。建设类别包括线上一流本科课程(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共三类。
(1)线上一流课程。即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慕课优质品牌。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2.数量。每个专业(含公共课教研室)各建设2-3门院级一流本科课程。2020年向学校推荐5门课程参与校级课程评审。
四、课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1.建设的课程必须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架内的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专业课和通识课均可申报建设;
2.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需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3.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应为3-5人,其中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必须为我院教师,团队其他成员可在校内和行业一线教师中选拔;
4.拟申报建设的课程在同类课程中要具有鲜明特色并具备良好的教学效果。
5.按照学校的要求,批准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一般为两年建设期,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课程建设完成需要提交: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总结报告、改革方案(含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学生学习情况调查报告、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等。
6.课程建设一年之后,要接受中期检查,课程项目组无特殊情况未按计划开展的,将被撤销立项建设资格,并追回相应建设经费。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学研究及建设类项目。
7.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参照学校建设要求执行。
五、评审推荐程序及步骤
遵照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学院论证、学校审定的程序
1.由课程建设主持人代表课程团队向本教研室进行项目申报(6月4日—17日)。申报线上一流本科课程填写《保定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一流课程填写《保定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2.教研室内部按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向学院推选2-3门拟建设课程(6月18日)。
3.学院对各教研室推荐的拟建设课程组织评审,选拔出上报学校的课程,每个专业和公共课教研室各上报一门,共上报5门(6月19日—20日),6月20日前将我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和《保定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207室(纸质材料签字盖章)。
4.按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经我院评审通过,未上报到学校的课程以及经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课程,设为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在下一轮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中优先推荐。
5.被推荐为校级建设的课程和被确定为院级建设的课程主持人要进一步完善《保定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或《保定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于6月3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以及佐证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7月1日前办公室将推荐为校级课程的项目材料报至教务处207室(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办公系统邮箱。
六、建设经费及待遇
1.经费。学校分配我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活动)启动经费2万元,用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相关的会务费、研讨费、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考察调研费、邀请专家费用等(各项经费报销工作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的各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经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2.待遇。获得校级、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团队成员在职称评审中与同类别教学研究项目享受同等待遇;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待遇参照学校执行。
教师教育学院
2020.6.2